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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15:14:30
  2024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
 
  为切实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吉林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公告吉林市教育局所属吉林机械工业学校招聘高技能人才3名。招聘范围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7日至2006年9月2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2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公告所有岗位均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8日—10月12日9:00—16: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填写《2024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报名表》(附件2,需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自行填写,照片处需粘贴个人彩色免冠照片),并将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技能大赛成绩证明等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时,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存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面试(考察)前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招聘单位要求送达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
 
  2.本次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本公告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考试
 
  (一)本次考试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面试或考察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如需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察)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报名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岗位需求相关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考察)人选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最低服务年限是指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现工作地、服务单位、岗位要求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等开始至2024年9月27日服务期满整年。
 
  (二)确定为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进行签订,拒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要求上岗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一般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九、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和吉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jlcity.gov.cn/)
 
  (二)咨询服务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未经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