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精尖”类人才公告(4号)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厅直属公办高职院校。
二、招聘计划
2022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高精尖”类人才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5日—2004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教师、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11月1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岗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招聘的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组织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学校官网(http://www.jljy.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箱(rsc@jljy.edu.cn)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咨询电话:0431—85540689;学校处于静态管理期间,可通过报名邮箱咨询。
2.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
3.报名要求
(1)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2022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急缺人才”模式,如:英语教师张三“高精尖”类人才)。
(2)应聘人员需提供博士、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相关材料。
(3)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也可提供解约证明。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3年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目录进行设置。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采取发送邮件方式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我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2年11月份,即到2022年11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体检与考察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岗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视情况择优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2022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办理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2年的,可视为2022年毕业生)。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视情况择优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4.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学校为新聘用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根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文件执行。符合《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文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jjtc.com.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学校官网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2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1.15.xls
附件2-2022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