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卫人发〔2014〕14号)精神,结合我院岗位需求,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0名,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23个,人数4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职数详见《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医生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若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其他要求则依据《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确定。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五、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人员属于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者,医院有权解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仅限报名唯一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招聘过程中无法按要求到达现场参加者均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体检保健楼三楼312室。
3.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9日至5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0:30,下午13:30至15:30,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要求所有材料齐全(详见以下携带相关材料明细),否则不予受理。
携带相关材料明细如下:
(1)医生岗位: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或学院开具的证明材料);③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④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原定于2023年规培结业人员暂未取得证书者,须提供参加2023年规培结业考试的证明材料)。
(2)临床药学部临床药师岗位: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或学院开具的证明材料);③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
(3)康复医学科康复治疗师岗位: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或学院开具的证明材料);③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④技士(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血液肿瘤科放疗物理师岗位: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或学院开具的证明材料);③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④技士(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⑤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物理师)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5)血液肿瘤科放疗技师岗位: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或学院开具的证明材料);③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④技士(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⑤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原件(高中毕业证书丢失的需提供高中就读学校提供的毕业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6)医学检验科检验技师及输血科技师岗位: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或学院开具的证明材料);③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④技士(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需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全部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应聘人员携带的原件材料经审查后即退回报名者本人,我院不收取报名人员任何原件材料。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及电话正确、畅通,以便联系,如因本人联系邮箱或电话填写错误、变更、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产生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6.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本次报名由医院组织人事部受理报名事项,现场经审核相关材料后即向应聘人员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携带材料不全者报名不予受理。
(二)招聘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采取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非专业面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各占50%。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省一汽总医院)。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省一汽总医院)予以公布,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考核最终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医院用人实际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体检合格者将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应聘者本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可结合岗位需要依据专家意见,在考核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与资格复审。
(四)公示。
经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微信公众号(省一汽总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医院微信公众号(省一汽总医院)为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请考生注意随时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986408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刘女士
监督电话:0431-85986403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纪检监察室)
温馨提示
医院微信公众号(省一汽总医院)为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官方平台,所有招聘信息均以省一汽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我院从未授权或委托第三方(含其他任何机构、个人)进行招聘活动,我院在招聘过程中从不收取任何费用,望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