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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二批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2 10:51:14

关于招聘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二批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77号)以及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公告》文件要求,招聘第二批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人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乡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三)在县委宣传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组织(者)接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六)负责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分布

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共19名(15个所属乡镇、2个街道各1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名);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1.2022年7月21日前户籍在吉林省内;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3.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5月10日《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标准认定。4.根据工作需要,报考人员需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社会保险缴费、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的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

1.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2.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3.从事一定的经济活动,有稳定收入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不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情形。

考生报名前须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并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在户籍所在地(以乡镇、街道为辖区)的劳动保障所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6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报考者需本人携带基础报名材料如下:

1.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底色不限)。

5.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同时,不同类别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其它可证明下岗失业人员身份的相关凭证;

2.残疾失业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低保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失地农民:提供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协议书或相关证明。

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

凡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名地点: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室(县直机关第二集中办公区大楼五楼)。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 7月29日上午8:30—11:30。

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室(县直机关第二集中办公区大楼五楼)。

六、考试方式

1.面试。本次招聘考试不设置笔试,面试由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联合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进入面试人员需要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人选。按照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100%,不设最低分数线。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则对服从调剂者按照成绩高低或根据户籍所在地进行分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联合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由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县人社局负责复核考生报名资格,县委宣传部负责考生政治审查工作,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或不符合政审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报考对象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考试成绩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面试、体检合格者由伊通县委宣传部负责分配。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聘用。

九、期限待遇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期限不超过三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限及相关补贴按照我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月(包含30元满族自治县补贴及个人需缴纳的五险)。

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及参加考试期间要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

2.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4.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0434-4222351。

附件1: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x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