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进一步畅通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的意见》(吉组通字〔2021〕53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万名大学生留平计划”,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为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提供人才支撑。伊通满族自治县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及资格条件
伊通满族自治县计划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引进人才2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5日至2004年9月15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报考永盛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经伊通满族自治县各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审查确认为优秀的现职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以下简称“社工岗”)中的“两委”成员。截止发布公告之日,“社工岗”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任职至少满2年、其他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至少满3年,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5日至2004年9月15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22年9月1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聘用后应继续在原服务社区工作3年以上。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吉林省省属高校本科免费师范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引进人才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报名办法
本次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10月12日9:00至2022年10月14日12:00 。
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122)网站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后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身份证、毕业证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料及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小于100kb)。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4日15:00。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限内考生未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及时打印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本次引才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引才考试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受疫情影响,《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考生在面试时需持有笔试准考证)。
(六)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因个人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伪造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报名,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任职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9月15日,即到2022年9月15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整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6.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永盛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岗位除上述要求外,需自行下载《2022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考试录用事业编制优秀社区工作者报名推荐表》(附件2),填写盖章后上传电子版照片(jpg格式);
8.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三、招聘考试
本次引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知识》,试卷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
2.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考试结束后7日内,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资格条件复审,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2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复审通知》。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引进人才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拟聘用人选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引才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同一招聘岗位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在同一招聘岗位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报考人员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2年的,可视为2022年毕业生)。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引才及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在引才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引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引才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给予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约定一年试用期,服务期限5年(含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的,可在本部门用人单位系统内流动)。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
为此次人才引进信息发布的官方网站。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及体检等具体安排及有关未尽事宜、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导致考试时间变更等事宜,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十、疫情防控
1.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考生,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
2.考生应在资格复审和考试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资格复审和考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及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体温异常的考生,按伊通满族自治县疫情防控要求落实。
伊通满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434-4221195 。
3.所有报名考生须于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名、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0434--4202188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4--4201203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18645058091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引进人才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1:2022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2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考试录用事业编制优秀社区工作者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