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能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公开遴选急需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能源行业规划管理和重大项目服务保障,结合我市能源产业发展目标、主攻方向和阶段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市能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急需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和科技装备科负责人各1名。本次遴选职位级别为七级或八级职员,根据报考人员职级确定。
二、遴选范围
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为在编在岗人员;企业人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文件相关要求。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
1.德才兼备,立场坚定;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作风严谨,廉洁奉公;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3.不限性别;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有一定管理经验;
6.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7.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遴选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月17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和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调动有 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以及最低服务年限内调动不符合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遴选人员与遴选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7日,9:00-16:00。
2. 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 报名地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金保大厦)
4.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近期同版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5.报名收费
收费标准:80元/人。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查符合遴选岗位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允许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遴选资格,情况严重的将通报所在单位。
(三)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不设开考比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实行100分制,60分合格,面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参加考察人选。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约50人)时,采取笔试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50名进入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遴选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市能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调入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调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上岗工作。试用6个月,原单位工作关系不变,试用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回原单位工作。
五、防疫相关要求
1.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考生,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面试。
2.考生应在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笔试、面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报名、面试。“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报名、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面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名、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报名和面试时间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届时将在市人社局官网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438-6971049
松原市能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