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加强和完善城乡综合治理,切实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97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按照工作需求,本次为乾安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保洁保绿员12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乾安县户籍(落籍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2日);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女性47周岁以下,男性57周岁以下;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重大疾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2.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等身份)的人员;
3.本人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进行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认定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截止2021年11月19日之前办理有效):
1.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 年以上人员: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证》,并且距最近一次失业登记时间在1年 (含1年)以上人员;
3.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4.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5.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后,全部失去原承包耕地 (水田、旱地)的农民。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11月20日,共2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名方式:本人持有效证件现场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乾安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乾安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打印版2份、红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
2.下列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以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 年以上人员:《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零就业家庭人员:户口簿内其他共同生活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失地农民: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全部失去原承包耕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1.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四)《准考证》发放
请报名成功人员于2021年11月21日上午8:30—11:30领取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全部由报名人员自负。
六、招聘考试
1.本次招聘只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即笔试成绩为报名人员最后成绩,最终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122人,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入闱。考试工作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试卷采取客观化形式命题。
3.笔试内容:《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乾安县情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进行公示。
七、体检
笔试结束后,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笔试入闱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考试总成绩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合格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培训及调配
被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调配,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其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由用人单位制定,人员上岗前,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统一安排上岗。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书,并报人社部门备案。用工协议书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协议期限为三年(试用期1个月),协议期满后自然终止(入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除外)。用人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考勤考核。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十、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月发放,如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有变化将适时调整。社会保险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执行。
十一、政策咨询及联系电话
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38-8222442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