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招聘乡镇、街道派驻消防文员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着力打通消防监管最后“一公里”。辉南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派驻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
二、岗位职责及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乡镇、街道派驻消防文员,承担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秘书有关职责,主要包括: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消防救援部门工作要求;协调、推动本级消防救援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筹备消防工作会议;提请本级消防救援委员会部署、推动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及开展考核考评;协调应急办、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工作组,对社区、村屯及“九小场所”、一般单位、居(村)民住宅开展消防指导服务工作;在消防监督人员的带领下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此次共招聘乡镇街道派驻消防文员8名,录取经培训合格后上班。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辉南县户籍,女性,年满22周岁且不超过38周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辉南县政府网站公众平台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审核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辉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防火大厅(辉南县一中附近);联系人:付参谋;联系电话:15843520393。
3、资格审核:招聘者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准备本人近期(6个月)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政治审查:公安机关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三)体检
体检统一在辉南县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重点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消防基础常识;公文写作等。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
(六)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下发聘用通知,辉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组织签订聘用合同。
五、录用办法
1、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2、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4、公示: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按个人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5、其他原因不能聘用的,按个人总成绩排序补录。
六、工资待遇
招聘的派驻乡镇街道消防文员采取上下班制度(早8点半上班,晚5点半下班)周末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休息、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休假10天。工资标准拟定为每人每月2400元。由地方财政按规定缴纳“六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
七、聘用要求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不服从单位管理和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消防文员岗位的不予聘用。
八、合同解除
辉南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派驻乡镇街道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消防救援大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报人社局备案。
九、管理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吉防安委办[2020]15号关于印发《派驻乡镇街道消防文员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十、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乡镇、街道派驻消防文员工作,由消防救援大队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