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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集安市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1 09:46:30

集安市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力量,根据《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77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

二、岗位职责

1.协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长、宣传委员)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2.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乡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3.在市委宣传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组织(者)接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4.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5.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6.负责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数量

本次共计划招聘17名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其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名,各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1名。详见《集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公益性岗位配备计划表》(附件1)。

四、工作地点

集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各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五、招聘范围和岗位要求

1.集安市居住,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下岗失业人员、低保且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农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专科以上学历,除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外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2.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遵循属地招聘优先的原则。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具有完成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

4.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能够熟练使用图形工具软件者优先考虑。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2022年9月1日至9月2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一张二寸照片、失业证明等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还需携带毕业证)。

报名人员身份认定通过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毕业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及各证件复印件一份,小二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于2022年9月5至9月7日到市文明办进行报名(政府1019室)。

(二)资格审查

市委宣传部、市就业服务中心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结合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对报名人员身份资格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及时反馈,对初审通过的人员告知参加面试事宜。

(三)考试

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8:30,考试地点在集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商业大楼北侧,东盛街840号)。

(四)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拟被聘用人员,线上在集安发布和集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线下在市委宣传部和市人社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人员管理和期限待遇

1.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岗位调配、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慵懒散拖表现的,不履行工作职责的,立即解除聘用。

2.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岗位补贴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标准1540元/月,如遇政策调整,补贴标准以政策为准)。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及面试期间要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吉事办电子证明即可),并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九、受理电话

市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435-6223151

市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5-6224275

附件:岗位表

中共集安市委宣传部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