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专项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充实优化我市师资队伍结构,引领带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我市《2023年全市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文件要求,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开展专项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4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副高级职称报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正高级职称报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放宽年龄限制。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1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
7.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本市在职在编人员;
9.“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第一批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上午8:00至12日下午17:00;第二批报名可持续到12月末,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mhksjyjrsk@126.com。考生只能报考本公告的一个岗位,本公告多岗位报名无效。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需扫描发送本人持有的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文件):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和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教师职称证书)。
(5)域外市州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级拔尖人才、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等证明材料。
(6)《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表内附蓝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电子版照片)考生填写完整后打印,考生本人签字后扫描与电子版一并发送。
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考生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例如:梅河口市第五中学+高中数学+张三)。
2.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引进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报名人员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在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确认收到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若未收到回复或因网络原因报名受阻,及时电话联系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资格审查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8月13日上午11:00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引进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一)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资格审查小组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拨打咨询电话与资格审查小组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通过资格初审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始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前备考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试讲限时10分钟,答辩限时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75分不予引进。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为8月15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
经审核符合A、B、C、D、E类人才,按照加分政策逐类加分:E类人才加10分,每增加一级加10分,最高可加50分。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加分成绩计算总分,按学科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八、体检与考察
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市教育局在符合资质医院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任及管理
(一)聘任方式
1.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适用放宽年龄限制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才聘用后服务期一般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每年签署一次。
2.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柔性合作协议,
以兼职任教、教研合作等形式引进。
(二)考核管理
实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由管理人才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以按学期进行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履职情况、工作业务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程序按照《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的通知》执行。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相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人员;
2、因工作重大失误造成巨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3、发生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
4、其他应当解除聘任情形。
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凡拟引进人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被引进人才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全程指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招聘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确定。
十二、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息发布网站: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主管部门电话:
0435—6069672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人社部门电话:
0435—4303045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教育局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