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延边心爱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龙市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工作地点为和龙市人民法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3)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能够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口吃,无重听,无弱视;
2.文字综合岗位条件:
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考生优先考虑;
3.司法辅助岗位条件:
具有法律工作经验或有驾照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月23日至1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要求:请在附件中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电子版报名表中的信息,报名表附上电子版红底小二寸照片,填写后发送至邮箱 hlsrmfyzzb@163.com。
4.资格审查:由和龙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通知本人(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参加政审需提供当地公安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及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七、 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制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设置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延边心爱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龙市分公司派遣公司聘用制人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咨询电话:0433—4259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