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汪清县公开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地点
岗位设置:汪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协理员及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公益性岗位。
工作地点:县内各机关事业单位。
三、报名条件
汪清县户籍,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无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无投资性、经营性收入,不在企业担任法 人、股东、监事等身份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22年9月 26日至12月31 日(每日8: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汪清县长荣街道东115号10楼1005室)。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红底二寸照片,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明材料,现场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安排时间进行考察。
六、录用方式
按照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对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约200元)由本人负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聘用环节,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服务期限及待遇
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要求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工作表现再行续签(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聘用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服务期满自动退出。服务期间按照不低于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汪清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月),同时按规定为相关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日常考核、管理等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执行。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33-8824855
温馨提示:报名时需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出示“吉祥码”。报名者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汪清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