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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龙井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员额管理医生(村医)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8 15:04:49
  2023年龙井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医生(村医)的公告
 
  为加强龙井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缓解乡村医生短缺问题,根据《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7〕26号)和《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8]6号)文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医生(村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生(村医)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龙井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医生(村医)岗位一览表》。
 
  二、待遇与管理
 
  1.基本工资:此次招聘村医试用期为一年,工资待遇参照龙井市员额待遇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外加住房公积金)。
 
  2.管理:招聘的村医实行“乡聘村用”,纳入乡镇卫生院员额管理,服从乡镇卫生院统一调配。
 
  3.工作经费补助: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村医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按照考核成绩发放基本药物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
 
  咨询电话:0433-3259312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8日-2005年8月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性别不限,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2019年以后吉林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或全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我市村卫生室执业的员额管理村医不得报考。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公开招聘医生(村医)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龙井市龙井街1209号
 
  龙井市卫生健康局四楼403室(原畜牧局楼)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需携带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2023年龙井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医生(村医)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
 
  (四)准考证发放。
 
  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聘考试及拟定岗位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部门、岗位,将综合考虑考试成绩、语言沟通能力、实际操作及各村卫生室实际情况,从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拟定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没能纳入拟定岗位的服从岗位调剂的人员按照成绩顺序安排空岗位。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试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龙井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longjing.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官网,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龙井市人社局0433-5037312
 
  龙井市卫健局0433-3259307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龙井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