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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延边汪清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0 10:44:55
  2023年汪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全省市州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方案》,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经汪清县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经请示汪清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批准,汪清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留置看护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汪清县公安局此次招聘的留置看护辅警,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汪清县公安局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在县公安局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留置看护工作。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留置看护辅警6人,为公安机关留置看护队伍提供警务辅助支持。
 
  三、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汪清县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前;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0日至2005年10月10日期间),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纹身等;无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传染病、精神类等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值班值宿勤务模式;
 
  (五)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六)招聘对象:
 
  1、退役军人(不受学历限制);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从事过政法类相关单位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0、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报名地点:汪清县公安局6楼政治工作室,联系电话:0433-8557749;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汪清县公安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报名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事过政法类相关单位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证明或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2023年汪清县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可在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汪清县公安局6楼政治工作室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10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线。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有同分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当面试比例不足1:3时,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口语表达、人际交往等相关能力。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angqing.gov.cn/)发布的《2023年汪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面试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统一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和政治考察,直至额满为止。
 
  (六)公示与聘用
 
  1、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与汪清县公安局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立即无条件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汪清县公安局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3、本次招聘未能录用,但已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其总成绩可保留三年,在保留期内,岗位出现空缺时,以作出递补决定的当日为递补时间节点,相应岗位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留置看护辅警队伍建设、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由汪清县公安局专门机构和指定具体部门负责。招录留置看护辅警均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发放。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工作由汪清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全程监督;
 
  (四)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名和政审由汪清县公安局负责;
 
  (六)笔试、面试、体检由汪清县人社局负责;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八)本公告由汪清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33-8557749;(汪清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室)
 
 
 
  汪清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