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16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为补充警务辅助力量,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等规定,龙井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6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性别为男性,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留置看护辅警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四)除退役军人不受学历限制外(三年合同期内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不予续签),其他考生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户籍或住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户籍的;
2.本人或父母、配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内居住或工作的;
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职(含技工院校)的毕业生;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资格条件等见附件1:《龙井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16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到龙井市公安局6楼611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13944769199,办公电话:0433-3466176;
3.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岗位资格要求的其他报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按要求填写《龙井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16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除签名手写外,其他内容须电脑打印,报名时须提交纸质版。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龙井市公安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截止后三日内以电话或微信形式告知。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三)考试方式
本次辅警招聘考试以体能测试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体能测试人选;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龙井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16名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计分标准》,体能测试实行百分制,不设及格分数线,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体能测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在“龙井辅警招聘”微信群发布通知;
2.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足1: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在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具有优先招聘情形多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学历高者优先;均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确定体检人选(以下递补遵循此规则);
3.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龙井市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统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七)公示
1.经过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3.公示期结束、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人员,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拟聘用的辅警与龙井市公安局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16名辅警薪酬待遇实行龙井市员额经费管理,辅警每人每月(含试用期)工资数额标准为308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符合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户籍、居住地条件的,迁入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前;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辅警总成绩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岗位出现空缺,相应岗位可按照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履行相应招聘程序。本岗位有递补考生的进行本岗位内递补;本岗位没有递补考生的,但有同等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报考条件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岗位调剂递补;
(五)招聘工作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井市纪委全程监督;
(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环节入围名单,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或通过“龙井辅警招聘”微信群发布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关注。
本公告由龙井市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咨询电话:04333466176
龙井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