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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铁西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3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2 17:24:14

鞍山铁西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铁西经济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铁西经济开发区决定面向铁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医疗系统事业编制除外)、铁西经济开发区原有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 9月7日

2、报名地点:鞍山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15号窗口

二、选聘人数及岗位

1、选聘人数:37人。

2、选聘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三、选聘报名条件

(一)选聘原则:坚持“人岗相适、竞争比选、择优配强”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55周岁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2、报名携带材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或户口簿)、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处置应急事件等履职能力。

面试试题聘请专家出题,聘请区外专业人员组成7人评审团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申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三)组织考核

对面试合格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和信访机关意见。

(四)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监督举报电话:0412-7166428

(五)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由铁西经济开发区同聘用人员分别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并到区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首个聘期为两年,试用期半年,经考核合格后留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及首个聘期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回区内另行安排,不合格的社会聘任人员,实行市场化退出。首个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者留用续签下一个聘期。

五、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开发区员额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即基础薪酬+绩效薪酬。

附件1: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鞍山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