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校园招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24年桓仁满族自治县校园招聘实施方案》,2024年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四所师范院校以及985和211大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及择业期内(2022、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六)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五)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仍处于禁考期的;
(六)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八)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及在职人员;
(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置2个招聘岗位,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名。具体岗位详见《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笔试加面试)。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崇师楼D区1楼招聘宣讲一厅102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 上午9:00-10:30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附件2《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
2022年、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及毕业时能够取得承诺书(附件6)。
⑤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一份、所学专业证明材料一份;
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还需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现场报名材料装订要求:
将上述材料的A4复印件(第①项报名表要带彩色照片的原件)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排好,然后在材料的左上角上用订书器装订。
注:现场报名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报名表,提交给哈尔滨师范大学进出口处方可进入校园。
2.未按上述规定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报名咨询电话
考生报名有疑问的,可以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4-48832966(教育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00 13:00-16:30
(二) 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提供真实、准确的联系方式,并确保报名和考试(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期间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1:2)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此次考试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用。
4.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6.报考专业主要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5)。
7.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携带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电话、各类可穿戴的智能电子设备、传输设备参加考试。带入考场的,要按照监考人员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
六、笔试
(一)笔试类别和科目
考试内容: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24年5月15日 下午:13:30-15:00
考试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崇师楼D区1楼招聘宣讲一厅102
(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环节。未按时参加笔试者,按弃权处理。笔试成绩将统一在微信群内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照1:3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将统一在微信群内,请考生务必时时关注微信群。
(二)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仪态及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内容:试讲及答辩。考生根据所提供的教材及上课内容提前准备30分钟,然后进行8分钟的模拟上课及2分钟答辩(含师德修养、教育理论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录用。
面试办法:面试采取轮候制。评委现场打分、核分、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崇师楼D区
八、签订就业协议
县教育局根据同类招聘岗位情况,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实行自主公开选择聘用岗位,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选择。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就业协议签约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高者先确定签约人员。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如高分者弃权,在成绩合格人员中顺延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立即与拟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请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准备好三方协议。
九、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r.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交流,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报考公务员岗位,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内的教师。
新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备案后直接落实全额事业编制(高中岗位及党校岗位为非义务教育编制,其他岗位为义务教育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