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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本溪市平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9 15:22:32

2023年本溪市平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更高效的适应平山区事业单位改革发展需求,参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政策法规要求,经平山区委、区政府同意,本溪市平山区计划招聘6名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雇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2005年6月19日(含)至1986年6月19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8.具有本次招聘公告和招聘职位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5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23年本溪市平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雇员的具体招聘计划、招聘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携带已填写的《本溪市平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综合窗口雇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1),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须与报名表的照片一致)。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若遇突发原因影响报名的,具体报名时间以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shan.gov.cn发布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

本溪市平山区转山防空洞6楼,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广裕路新欣街17号)。

(三)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shan.gov.cn/)。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联系电话:

本溪市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4-42883195;

本溪市平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024-42883106。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当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手续办理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招聘考试,并自行解决与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相关事宜,若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考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考试《综合能力测试》题型,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三)请报名考生及时关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shan.gov.cn/),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考生随时查询。

四、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平山区人社局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二)面试的组织

1.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组织工作由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规则: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由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机关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选、时间、具体要求等将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不影响履职工作的残疾人,招聘单位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聘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序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或未进入面试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疑义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雇员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身份性质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被聘用综合窗口雇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违反用工单位工作纪律等规定的则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有权与被聘用综合窗口雇员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雇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1.应发工资为3000元/月(应发工资中含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应该承担的保险费用)。综合窗口雇员试用期应发工资为2400元/月。

2.按规定为被聘用的综合窗口雇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失业险、工伤保险。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认真阅读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招聘公告、招考职位信息表等,诚信报考。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平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综合窗口雇员报名登记表》

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