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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招聘4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3 11:24:45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为促进医院学科发展,满足用人需求,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相关工作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个岗位,48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学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以招聘岗位及条件为准),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程序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均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24:00。
 
  3.报名邮箱:dleyrsk@163.com。
 
  4.报名提供材料:1)《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签字后上传;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毕业证和学位证,岗位条件对本科教育有要求的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4)医师资格(执业)证、护士资格(执业)证、药师资格证、检验技师资格证等(成绩通过尚未发证的需提供成绩单或成绩查询截图);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本科、研究生均需提供;6)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含荣誉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等)。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要求原件扫描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须按照“报考岗位-姓名”命名。报名人员须同时扫码报名,报名填报信息须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材料信息保持一致。
 
  5.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程序和要求
 
  1.报名结束后,人事科将按照岗位用人条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人事科以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考核。
 
  2.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形式、地点及其他相关信息以我院官网(网址:https://www.dlfeyljt.com/)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官网,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及时关注官网信息、未按期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3.依据考核结果,按照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4.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递补。
 
  5.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医院予以正式聘用,订立劳动合同。如因个人原因不能聘用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在职的拟录用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工作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1.报考人员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应聘人员采取诚信承诺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考核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已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院有权解除合同,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需具有英语四、六级合格证是指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CET-4、CET-6成绩425分以上。
 
  5.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6.因其他原因未能如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7.应聘人员相关的涉及个人信息方面的材料将在一年后予以销毁。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9.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0411-62926032/39062028/6686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