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为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30名科研助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品行;
(四)热爱科研工作,具有工作责任心、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具有科研管理、组织协调、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七)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胜任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
(八)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全脱产,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证书;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大连海事大学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9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须填写《大连海事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将附件2与个人简历、证明材料发至相应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和报名材料以“岗位序号+姓名+手机号码”命名。
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荣誉证书及技能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不予录用。
三、考核事宜
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标准由科研团队根据岗位职责确定,不低于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二)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原则上为一年。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无法佐证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等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报名,应聘资格将被取消。
(三)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有关公告通知。应聘人员未入围,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六、联系方式
1.岗位信息咨询
详见附件1中各岗位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招聘工作咨询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27551
3.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4.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大连海事大学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