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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9 11:30:00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第三批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规范、科学做好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研究方向、技能和其他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7.医师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应聘岗位相符;
 
  8.落实《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辽卫传〔2021〕70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人员可以应聘相应岗位;
 
  9.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且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
 
  (二)不得应聘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dlwuyuan.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按照应聘岗位情况提交材料),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8日止。
 
  (1)《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签字后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且在有效期内);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4)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在有效期内);
 
  (5)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证书(成绩通过尚未发证的需提供成绩单或成绩查询截图);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提供签订的合同和解除合同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等;
 
  (7)《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汇总表》(附件3)Excel版;
 
  上述第(1)-(6)项扫描为一个PDF(命名为“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基本材料”),第(7)项汇总表填写后直接以excel文件形式上传,以“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所学专业”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招聘邮箱rsk84211244@163.com。简历投递成功,邮箱将自动回复,请勿重复投递(网上报名者均以该邮箱收到的报名材料为准,在第三方渠道投递报名材料无效)。
 
  温馨提示:凡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我们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在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合格人员按时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及和报名提交材料一致的原件、复印件(按顺序排好装订),于面试当天审核,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形式
 
  1.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招聘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依据考核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布,未按期参加相关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医院将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通过体检后在医院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有异议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五、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11-81880127、81880128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六、其他问题
 
  1.本次招聘所有通知信息只在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医院官网,应确保符合公告中的招聘工作要求和程序,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关注官网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同时应聘时提供的电话号码准确、通讯工具畅通,在招聘结束后因个人原因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通讯工具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考核及录用资格;如已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院方有权解除合同。
 
  3.应聘医师岗位的人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有关规定,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报岗位相符
 
  4.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5.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如期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6.应聘人员相关的涉及个人信息方面的材料将在一年后予以销毁。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招聘工作由医院统一部署,由人事科负责组织,由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