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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大连民族大学招聘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10:18:47
  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7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第二批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职责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能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和勤奋敬业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4.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6.已就业的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至2024年9月24日16:00)
 
  应聘者登录大连民族大学网站或“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聘公告及应聘要求,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网(网址为http://zp.dl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按照下述顺序合并编辑为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个人支撑材料”(如:张三-个人支撑材料),上传到支撑材料中:
 
  (1)个人简历;(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4)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5)各阶段学习经历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证书认证资料,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6)基层党组织提供的党员关系证明(仅党员提供);(7)工作经验证明(仅具有工作经验者提供);(8)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岗位在招聘条件中提出的,需要提供);(9)获奖证书等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确认审查。初审合格名单将于9月25日中午12点前发布在大连民族大学网站和“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
 
  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无法佐证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等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报名,应聘资格将被取消。未入围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9月26日8:30—11:30,13:00—16:00
 
  地点: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60号人才广场一楼大厅
 
  现场确认审查时须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大连民族大学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本人签字);(2)承诺书(附件2);(3)个人简历;(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5)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6)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证书认证资料,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可以认定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相关材料);(7)基层党组织提供的党员关系证明(仅党员提供);(8)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仅具有工作经验者提供);(9)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岗位在招聘条件中提出的,需要提供);(10)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考试
 
  考试分为两部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岗位招聘。
 
  面试主要对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素质进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招聘人数要求,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先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5.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原则上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原则上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有异议、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原则上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聘用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大连民族大学工作,教学秘书岗位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至校内相关学院。工资待遇按照学校劳动合同制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公示后未办理入职手续前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学校纪委的监督。应聘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大连民族大学 滕老师0411-87656031
 
  周老师0411-87653537
 
  其他业务咨询: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景先生 0411-65891593
 
  六、其他事宜
 
  1.应聘者在招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微信、电子邮箱、大连民族大学网站或“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同时应确保通信工具畅通,以便联络,无法取得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岗位拟聘用的人员原则上须在报名截止之日前获得学历学位,并能够在现场确认审查时提供指定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3.拟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个人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5.应聘者须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网http://zp.dlnu.edu.cn,点击“我的申请”,及时查看审批流程状态,如审批流程状态为“不通过”或者“退回”,则应聘者申请未通过或者需要在报名截止之日前补充材料;如审批流程状态为“审核中”,则应聘者应及时关注大连民族大学网站和“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确定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6.点击“我的申请”—“查看简历”,点击照片左侧的“预览报表”即可导出或打印《大连民族大学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如下图:
 

 
  7.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关注“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或“大连民族大学”官方网站,辨别信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