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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3 09:34:41

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始建于1960年,坐落于大连海事大学校园内,是一所集小学和初中为一体的九年一贯制教育的学校。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初中地理教师:1名

2.初中语文教师:1名

3.初中英语教师:1名

4.初中数学教师:1名

5.初中历史教师:1名

二、岗位职责

1.担任班主任;

2.承担相应岗位教学工作;

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品行和师德;

3.热爱中小学教育教学事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师范类院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5.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6.获得以下荣誉的优先: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仁爱之师、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

(三)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2.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到校工作。

四、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为事业编制,根据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21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应聘邮箱dlhfxxzp@126.com,邮件标题和材料标题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手机号码”命名。谢绝重复投递。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1)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学科+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2),Excel格式,以“学科+应聘者姓名”命名;

(3)《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3),PDF格式扫描件。

4.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量。参加考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

(三)考核

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气质等。按申报岗位,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其中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80分以下者不予列入考察人选。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1.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411-84728402、84729213

2.应聘邮箱:dlhfxxzp@126.com

3.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4.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附件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模板.docx

附件2.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3.亲属关系承诺书.doc

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