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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招聘合同制教师4人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3-11-07 15:59:15
  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二)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合同制教师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
 
  2.小学语文教师:1名
 
  3.小学数学教师:1名
 
  4.小学体育教师:1名
 
  二、岗位职责
 
  1.担任班主任;
 
  2.承担相应岗位教学工作;
 
  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品行和师德;
 
  3.热爱中小学教育教学事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师范类院校或其他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同等条件下优先。
 
  2.年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详见《岗位及专业对照表》(附件1)。
 
  4.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学科须与应聘岗位专业条件一致。
 
  5.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2.应聘人员原则上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到校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为劳动合同制,工资结构和标准参照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确定,根据考核结果参与奖励性绩效分配,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岗位聘任、进修培训、子女入托入学等,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应聘邮箱dlhfxxzp@126.com,邮件标题和材料标题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手机号码”命名。谢绝重复投递。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2)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学科+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二)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Excel格式,以“学科+应聘者姓名”命名;
 
  (3)《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4),PDF格式扫描件。
 
  4.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组织综合评议,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量。参加考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未入围考核的人员,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气质等。按申报岗位,采取说课和答辩(专业技能考核)的形式。考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80分以下者不予列入考察人选。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1.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无法佐证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等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报名,应聘资格将被取消。
 
  (三)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有关公告通知。应聘人员未入围考核、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七)招聘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版)》《专业学位类别及专业领域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确定,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以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411-84729275
 
  2.应聘邮箱:dlhfxxzp@126.com
 
  3.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4.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附件:
 
 
 
 
 
  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