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招聘合同制职工公告
因疫情防控及医疗工作需要,经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党委研究,报请宽甸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委批准,现面向社会紧急公开招聘合同制医护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招聘;
(二)统一组织,成绩公开透明;
(三)注重思想品德及政治素养。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超声影像科操作辅助工作人员6 人。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诊断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专业,5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有超声诊断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临床护理岗位 20 人。具有执业资格的护理专业毕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5日至2004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六)无违法违纪记录;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待遇
(一)如被录取入职后,见习期一个月,见习期签订临时用工合同,见习期享受最低工资标准薪酬待遇。
(二)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合同制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只面试的考核招聘方式。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 11月 25日在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官方微信平台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相关规定
1.报名方式及名额限定:
(1)现场报名,到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携带电子版一寸近期白底免冠照片,填写《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1个月之内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2)报名名额限定
报名应聘岗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相同,即停止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与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人事科(门诊综合楼11楼),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天华山路292号。
(3)咨询电话:0415-5151666;
13009205790。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应聘人员在报名及应聘期间,须遵守宽甸中心医院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形式和录用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2.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最终录用顺序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录用。
(四)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报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进行,中心医院纪委、监察全程监督。
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