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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校园招聘8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2 14:41:22
  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度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委直属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8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公立医院有阜新市中心医院、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阜新市中医医院、阜新市传染病医院、阜新市精神病防治院、阜新市创伤急救医院。面向校园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自愿履行医疗卫生义务,品德良好,能胜任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四)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以教育部网站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版)为准);
 
  (六)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七)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名;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八)考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九)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十)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材料
 
  (一)填写《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近期免冠照片(贴于报名表);
 
  (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三)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扫描件(附件3)(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
 
  (五)各阶段学习经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六)报考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进行排序整理。
 
  五、招聘方式
 
  本科学历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两类岗位面试工作将于本科学历岗位笔试结束后统一组织进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请考生于工作日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报名材料发送接收情况以避免漏报,因未进行电话确认产生漏报后果的,考生自负。
 
  考生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进行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发布的本科学历招聘岗位设置开考比例为1:2,对于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或无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或削减的招聘岗位将在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通知,报名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时改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在报名后随时关注网站通知。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请一并关注网站通知。
 
  报名时间:6月12日-6月18日,请考生在该时间段内提交报名信息,规定时间之外的报名信息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考生需向报考单位邮箱投递报名材料):
 
  (1)市中心医院
 
  联系电话:0418-2827328
 
  报名邮箱:fxszxyyrsk@163.com
 
  (2)市二院(妇产医院)
 
  联系电话:0418-5960025
 
  报名邮箱:fx2yyrsk@163.com
 
  (3)市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418-3317694   0418-2823403
 
  报名邮箱:lnfxzyyyrsk@126.com
 
  (4)市传染病医院
 
  联系电话:0418-3979008
 
  报名邮箱:fcyrsk2979308@163.com
 
  (5)市精神病防治院
 
  联系电话:0418-3957802
 
  报名邮箱:fxssyrsk@163.com
 
  (6)市创伤急救医院
 
  联系电话:0418-3890060
 
  报名邮箱:2576641119@qq.com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试题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限90分钟。
 
  2.时间和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三)面试
 
  1.人员确定
 
  本科学历招聘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在合格分数线基础上,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均可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及地点:待本科学历招聘岗位笔试工作结束后将集中统一组织面试,具体事项以后续通知为准。
 
  4.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总成绩计算方法
 
  直接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考核人员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及考察
 
  在合格者中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依据招聘计划数确定考察人选名单。本科学历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研究生学历岗位总成绩并列者,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对于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人员,在招聘单位和考生本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选择调剂到所报名单位或其他单位存在空缺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调剂人选的确定,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进行调剂。
 
  对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
 
  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先行在该空缺岗位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如未满额,则按照上述岗位调剂规则进行递补,直至额满。
 
  七、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阜新市卫健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政策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待遇,如果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协议约定发放高学历人才相关待遇的,按双方协议内容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招聘考试期间,我市将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
 
  市卫健委监督举报电话:0418-2379016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