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阜新市海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缓解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局面,优化人才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辽人社函【2022】114号)、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文件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部分中小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义务;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学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统一确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7月1日(含)至1986年7月1日(不含)期间出生〕;
6.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等相关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所需的专业条件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为准,研究生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不符的可按本科专业为准。报考教师要求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规定,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享受“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
7.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和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3)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报考应回避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阜新市海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9名,详见《2022年海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2年海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hz.gov.cn/
(二)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22年7月 9日9时至7月18日16 时,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是http://job.acnew.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可在2022年7月9日9时至7月18日16时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考生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后至资格审查前,不可再进行修改,系统会在7月18日16时自动关闭,请考生注意报名时间。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在网上对报名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7月9日9时至7月18日16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未通过且未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需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审查人员不对考生进行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job.acnew.cn/,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因疫情原因,考试时间待定,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hz.gov.cn/)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或削减的招聘岗位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通知,报名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时改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在报名后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5.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hz.gov.cn/)查询。
(二)面试
1.人员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报名所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院校提供2022年7月31日前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提供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出具。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在考生所报岗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由专家评委对其掌握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试讲人员的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给予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hz.gov.cn/)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实行笔试和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所占比例为40%,面试所占比例为60%,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海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的时间和地点通过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hz.gov.cn/)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海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加试。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人员确定后,在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有关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3年内不允许流动到本行政区域外。被聘用的考生,应当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考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称审查,特别是在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请所有报名考生于报名前下载辽事通APP并注册,形成健康通行码。考生进入考点前在检测体温的同时,验证健康通行码(绿码),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外地低风险地区7天以上居住史的考生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现发热等症状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在进入考场前以及考试过程中均需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出现发热等特殊症状,需送医治疗以及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请报名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不要到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进行活动,不接触有上述区域活动轨迹人员。考试前14天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异常状况及时诊疗。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后期影响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3)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阜考生必须在报名结束前向海州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18-2827022)进行申报,同时按照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执行。解除隔离后,考生持《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考点前统一上交。
(4)本次考试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区最新要求随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海州区政府官方网站有关公告。
考 生 须 知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考生不配合安全检查或拒不交出可疑物品,影响本人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3.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禁止携带非指针式手表进入考场,考生应避免携带非考试物品,如已携带,需主动放在指定位置,考点无保管职责,丢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4.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方可交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笔,待监考员发出退场指令后,依次退出考场。
5.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6.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作弊等行为,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2022年海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阜新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海州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