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队伍建设,缓解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压力,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对象
1、招聘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125名。
2、招聘对象:具有阜新细河区户籍或细河区常住居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社区事业,关心集体,维护公共利益;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社区网格员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工作中能够认真负责,作风民主,公道正派;
3、具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深入基层,团结同志,热心为居民服务;
4、能够自觉地和上级组织保持一致,服从组织安排,善于作群众工作,及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31日前出生)、50周岁以下(即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社区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说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为社区专职网格员:
1、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现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需要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方可报名。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工作职责
1、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聘用等。
2、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招聘具体岗位详见《细河政府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信息表》。网格员工作职责承担辅助社区做好人员社区治理、信息采集、突发事件上报、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面试内容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微机基础操作和社区相关工作等,考试时限为10分钟。
3、面试时间和地址:在领取准考证时一并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对面试成绩合格者,根据分数,由高到低排出招聘人员的名次。具体工作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的方式进行,如果本人放弃,则依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6、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通过细河区政府网站将拟聘用人员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7、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察、区人社部门复核,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签订聘用合同,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首次聘用期为1年,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根据工作实际,对考核合格者再确定是否继续留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到户籍或常住街道或居住社区领取报名表。按照报名时间要求,携带报名表、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居住社区的出具的常住证明的原件、复印件1份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到相应的社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3、社区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合格人员上报至所在街道复审后,报区人社局。区人社局联合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面试,通过面试最终确定人选
4、经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网格员与阜新通源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与通源人力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备案。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1、符合条件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为158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费部分,该工资包含基本工资600元、绩效和奖励性工资980元)。应急状态下,适当给予补助。
2、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由其所在用工单位负责。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提前14天下载“辽事通”微信小程序或APP,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考生须及时关注省、市、县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
2、考生自报名至招录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应聘者弄虚作假、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4、在招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5、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报名咨询电话:0418-6325926
细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