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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市卫健委所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2 13:14:44

阜新市卫健委所属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委直属公立医院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满足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和对应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卫生类别专业本科学历和对应学士学位人员。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
 
  本次参与招聘的单位为:阜新市中心医院、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阜新市中医医院。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阜新市卫健委所属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自愿履行医疗卫生义务,品德良好,能胜任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四)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年龄应为35周岁(1986年11月21日(不含)以后出生)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1981年11月21日(不含)以后出生)及以下。
 
  (六)具有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在校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以教育部网站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为准)和技能条件,特殊岗位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其证书须于报名之前取得。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阜新市卫健委所属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应符合岗位信息表中除学历外岗位其他具体要求。2022年结业的规培合格人员,可持理论及实践成绩合格证明报名。
 
  (九)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五、报名材料
 
  1.《阜新市卫健委所属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打印填写,并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贴于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进行排序整理,以原件进行扫描,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报名岗位代码+姓名(例如:101+张三)。
 
  六、招聘方式
 
  招聘计划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如出现部分岗位报名人数较多,将视情况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考生通过网上邮箱进行报名,
 
  将扫描的PDF文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考生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进行诚信报名,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为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发放准考证。考生向邮箱发送报名材料后,请于报名期间工作日联系招聘单位进行报名情况确认,避免漏报,因未进行报名确认产生的报名失败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月30日
 
  1.市中心医院
 
  报名邮箱:fxszxyyrsk@163.com
 
  联系电话:0418-2827328
 
  2.市二院
 
  报名邮箱:fx2yyzp@163.com
 
  联系电话:0418-5960025
 
  3.市中医医院
 
  报名邮箱:lnfxzyyyrsk@126.com
 
  联系电话:0418-33176940418-2823403
 
  (二)考试
 
  1.内容。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2.时间: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人员确定。本次考试各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形式。计划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在成绩及格者中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依据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成绩并列者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招聘过程中因本人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首先在出现空缺岗位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产生空缺的,可在报考其他岗位中成绩及格但未被录取,且符合该空缺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直至招聘岗位满额。
 
  十、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束后7天内出现的岗位空缺,再次按照递补规则进行递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有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
 
  招聘岗位有规培合格证要求的,如为2022年度结业人员,需在试用期满前取得规培合格证书,如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能取得,则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编制。其他年度规培合格人员,必须于报名之前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三)政策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待遇,如果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协议约定发放高学历人才相关待遇的,按双方协议内容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考试进行前提前发布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14天下载“辽事通”微信小程序或APP,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自我健康观察。
 
  考生须及时关注阜新市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
 
  根据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阜新市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考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本人无法参加考试或后期影响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附件1.《阜新市卫健委所属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阜新市卫健委所属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