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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6 16:41:58
  2024年葫芦岛市绥中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葫芦岛市绥中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依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经绥中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1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高中(职专)、小学和幼儿园招聘教职工173人。其中,高中教师23人;职专教师12人;小学教师108人;幼儿园教师28人、保健人员2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2024年葫芦岛市绥中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7人,其中,初中7人,小学30人。具体的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2024年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身心健康,经体检符合教师岗位要求。
 
  (四)初中教师、高中教师、职专教师、保健人员: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五)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六)所有报名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保健人员除外)。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同时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所有岗位限定为葫芦岛市域内户籍。认定落户的有效时间截止2024年6月25日(含当日)。
 
  (八)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信息表中限定的范围相符,具体专业参照《2024年绥中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024年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九)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为1988年7月4日至2006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
 
  (十)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现役军人、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统一发布。后续通知类事项,在绥中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https://szxjyj.zhaopin.com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至2024年7月7日17时。
 
  3.报名材料:
 
  (1)《2024年绥中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平台自动生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须本人手签,不得他人代签。
 
  (2)市域外在职的报考人员,需下载打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本人签字后扫描成图片,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平台。
 
  (3)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下载打印《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字后扫描成图片,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平台。
 
  4.开考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的开考比例不小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的,则减少或取消相应的招聘岗位数额,并在绥中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https://szxjyj.zhaopin.com网站查询本人报名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通过绥中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五)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对考生档案及其它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提前准备好本人档案和各类证书原件(相关事宜另行发布公告),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面试
 
  1.面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及形式通过绥中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聘用。面试期间出现疑问当场提出,离开考场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者按照“五优先”原则以序号顺序依次进行排序: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④在校加入中国共产党者优先(包括预备党员);⑤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考生总成绩通过绥中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绥中县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绥中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县教育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同时由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涉罪信息查询。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绥中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选岗与聘用
 
  1.本次招聘采取选岗的方式确定岗位(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除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高中(职专)、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各学科招聘计划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考生分学段分学科现场公开选择岗位。出现分数相同情况遵循“五优先”原则进行选岗: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④在校加入中国共产党者优先(包括预备党员);⑤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选定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受聘人员必须按学校要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学校安排,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5.实行教师聘用合同制,受聘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学校与受聘人员都要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条款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须知
 
  1.若2024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不予聘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资格审查)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无法联系,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葫芦岛市绥中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9-6123006
 
  (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葫芦岛市绥中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