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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葫芦岛市绥中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3 12:33:34

  2022年07月13日讯:因工作需要,经绥中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招聘岗位及数量

  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人(黄家分局2人、宽邦分局2人、万家分局1人、前所分局1人、叶家分局1人);

  绥中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5人;

  辽宁东戴河新区财政局1人;

  绥中县政协事务服务中心2人;

  绥中县工商联1人;

  绥中县总工会1人(补招);

  绥中县信访局3人(补招);

  绥中县城调队1人(补招);

  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人(补招)。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

  绥中县户籍(迁入绥中县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二)年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1日至2004年7月11日(含)期间出生。

  (三)学历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口语表达能力,服务意识强,熟悉现代办公软件运用;

  7、具有符合《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体检标准。

  (五)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考生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但在报名后、录(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9、现编外用工人员劳动合同未到期。

  三、招聘岗位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绥政发【2020】27号”“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规定执行。

  1、每月工资1900元(包括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缴纳五险一金。

  2、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自行终止。编外用工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间,因违反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三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实行用人单位管理,人社局负责备案的管理方式。不列入事业编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具体考试形式和要求见考试公告)、体检、公示、聘用的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2022年绥中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至7月15日15时(7月14日9时之前为网站测试阶段,请考生不要注册,正式报名开始前,将对报名网站所有数据进行清除)。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

  规定时间内登录绥中县人民政府网(www.szx.gov.cn)→网上办事→绥中县人社考试网注册并提交报名申请,或者搜索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

  3.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聘机关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7月15日15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三)笔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关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进入编外用工人员储备库,此次招聘单位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成绩高低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本人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或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并组织递补人员体检。

  六、岗位选择及公示

  经笔试、体检、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自愿进行选岗。因个人放弃等因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选岗必须本人参加,不允许他人代替。选岗期间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选岗资格。选岗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在招聘期间要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严肃责任追究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酌情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中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