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葫芦岛市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葫芦岛市公安局辅警工作人员,共招聘180人(男性95人、女性85人),其中市公安局各警种部门招聘149人、连山分局招聘11人、南票分局招聘20人。详见《葫芦岛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户籍所在地为葫芦岛地区,详见《葫芦岛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计算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七)身心健康,身体匀称,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头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协调,无大面积瘢痕,无纹身,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笔试成绩加分待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有计算机二级证书的加2分,有计算机三级以上证书的加5分。对于取得国家承认的其他计算机专业资格证书的视情加5分。
3、有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最高分。
三、待遇及管理方式
1、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辅助公安民警开展有关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南票分局分别结合辅警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连山分局、南票分局农村派出所除外),对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
2、招聘的辅警人员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含个人交纳保险部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自行解决住宿。工资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予以调整。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在葫芦岛市人社网发布公告,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6日)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审查通过人员获得考试资格,后续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2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葫芦岛市公安局一楼公安信访大厅旁。
3、报名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1)《葫芦岛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附后,自行下载,报名表贴上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6)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标准姓名)。
(7)具备考试加分条件人员还要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体能测评为通过性测评,成绩达到合格线即可,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葫芦岛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19类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共同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有关文件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仰卧起坐(女)、俯卧撑(男)、纵跳摸高(附《招聘辅警体能测评达标标准》)。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果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考察,考察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期为1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如本次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从其他岗位入围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名次择优调剂。
五、纪律与监督
1、资格审查贯彻招聘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生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和不按期报到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葫芦岛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警官 咨询电话:15242987555
葫芦岛市公安局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