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面向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专业执法人员,增强执法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决定面向市直财政全部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岗位
此次遴选岗位为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管理九级岗位3个, 遴选后连编带人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派驻到连山区、龙港区执法队工作。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对象为:市直财政全部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含试用期未满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5.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5日(含)以后出生〕;
6.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不得与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存在《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回避关系;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身份资格和历次岗位聘用(职务任免)必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报考人员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服务期未满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
2.报名地点: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7号,1205房间;电话:96315-5111)。
3.报名资料:
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基层工作服务年限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遴选工作人员推荐表》(详见附件),推荐表照片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由所在单位在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被推荐人所在党委(党组)负责人签字。
(二)资格审查(初审)
1.初步审核。工作人员依据遴选公告中报考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登记报名;对不符合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向报名人员现场反馈理由。初审依据遴选公告中报考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现场审核地点: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7号,1205房间)。
2.人社局复审。整理汇总报名人员资料,填写报名汇总表,经市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报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报考人员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公文写作与处理、机关事务工作等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报考岗位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组织笔试、阅卷和成绩公布等环节,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在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笔试成绩。
五、资格审查(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遴选岗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复审)。
如果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
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市市场监管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中,严格审核干部档案,特别是对报考人员身份、原单位经费渠道、是否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复审)通过后,在《2021年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遴选工作人员推荐表》遴选单位资格复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并加盖市市场监管局公章。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市场监管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面试注重测试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采取现场问答等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组织面试和成绩公布等环节,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面试结束后,对参加面试人员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名次,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市市场监管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从成员中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时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在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交流手续。
附件:2021年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遴选工作人员推荐表.docx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