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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招聘教师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9 16:07:41

2022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连山区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要求,结合连山区各学校师资编制及学科需求情况,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其中:连山区职业教育中心1名、城内高中1名、城内中学6名、城内小学1名、乡镇中学7名、乡镇小学4名。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附件5)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违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恶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以及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考生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但在报名后、录(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

城内高中: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含2022届应届毕业生)。

连山区职业教育中心、城内中学、城内小学: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乡镇中学: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专业专科(高中起点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乡镇小学: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见(附件5:《2022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岗位信息表》)。

3.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要求,受疫情影响,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并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附件3)

(2)具有同等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要与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小学班主任教师资格证学科要求语文或者数学。

(3)①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

②已取得(考试类别和学科与报考岗位类别和学科一致,且是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考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

③教育类研究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名。(附件3)

4.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范围

(一)户籍要求

连山区职业教育中心、城内高中、城内中学、城内小学:葫芦岛市户籍。

乡镇中学、乡镇小学:葫芦岛市连山区户籍。

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二)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9日至2004年8月9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9日至2004年8月9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四、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一)报名

符合报名范围、报名条件并认同本方案者自愿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3:1时,低于3:1比例的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报考已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需求可调补到其他学科岗位。有变化的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葫芦岛市连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和聘用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负责。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 2022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报考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设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滨河路2-3号)

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3.报名需提交的初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户口本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首页和本人页);

②身份证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底色无要求;

③学历证书;

④学位证书;

⑤《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

⑥教师资格证书;

⑦普通话等级证书;

⑧《2022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⑨《2022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⑩《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

4.联系电话: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429—3329015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429—2122321

5.缴费确认:报名费100元。报考人员报名审核合格后需现场使用移动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不收现金。

(二)资格初审

由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葫芦岛市连山区纪委监委、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不合格者不得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凡恶意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2.笔试的地点、时间及领取《笔试准考证》等信息以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为准。报考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各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最后一个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审查时间、地点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对考生档案及其它证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本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人事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准考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及岗位所需其他的证明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放弃者,不能进入面试,并按照同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仅一次),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1.面试内容:

(1)讲一节应招学科微型课,时间为15分钟。

(2)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考生除讲一节微型课外还需另外进行专业特长展示,展示时间为5分钟。所有展示可以自带教具,如需伴奏考生自备伴奏设备。(不得穿戴具有明显标记的服装)

2.面试评委:外聘学科或相关学科教师担任。

3.面试分数: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考生总分100分=微型课90分+特长展示10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评判、核准后在等分室公布。面试期间出现疑问当场提出,离开考场后不予受理。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原招聘岗位数量不变。

5.面试时间、地点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总成绩采用笔试、面试权重计分的办法。笔试、面试权重比例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果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hld.gov.cn/)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anshan.gov.cn/zwgk/)公布。

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指定的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葫芦岛市连山区纪委监委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用)》,由主管单位协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调阅其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主要考核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1.不具备招聘条件的;

2.报考资格条件不真实的;

3.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聘用

对拟聘人员,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hld.gov.cn/)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anshan.gov.cn/zwgk/)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城内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乡镇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许辞职、交流、借出。

2.被聘用人员入职后,办理备案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中共葫芦岛市连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葫芦岛市连山区财政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不合格的,依照程序取消聘用。

3.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考生请随时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hld.gov.cn/)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anshan.gov.cn/zwgk/),以便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区教师招聘考试。拟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名额不再递补。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能联系到本人,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2.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对聘用后不报到的,或者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记录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同时上报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人员名单。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辽人社函[2019]251号)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务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葫芦岛市连山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期间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6.报考人员参加2022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要按照辽宁省及葫芦岛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和管控原则执行。请葫芦岛地区考生非必要不离葫,境外、域外来返葫考生严格按照管控原则做好事先隔离和健康监测,考试期间整个流程提供本人就近72小时核酸证明(纸质版)、电子行程码。

7.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做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8.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违法违纪监督电话:12388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持证上岗承诺书.doc

附件4:疫情防控应急预案.doc

附件5:2022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6: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