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建昌县公安局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建昌县公安工作需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建昌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建昌县公安局辅警30人,其中男性29人,女性1人,详见《2022年建昌县公安局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男性辅警:从已参加2022年葫芦岛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笔试且未被录取的男性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5的比例选取前73名(四舍五入)参加本次招聘。
女性辅警:从未被录取的女性且会计相关专业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5的比例选取前3名(四舍五入)参加本次招聘。
以上考生中如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一并列入招聘人选。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见《2022年建昌县公安局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附件2)。
三、待遇及管理方式
1、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辅助公安民警开展有关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2、招聘的辅警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方式,由建昌县公安局安排日常工作。年度考核在建昌县公安局统一安排下进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调整的,解除聘用关系。
3、招聘的辅警人员工资标准为见习期(1年)148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自行解决住宿,之后工资待遇根据有关规定调整。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考公告等事项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chang.gov.cn/)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报名
本人现场报名。请列入名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2年 10月9日 8:30—16:30到建昌县劳动大厦一楼西侧就业大厅报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不再递补。
报名防疫要求按建昌县报名确认当日防疫政策执行,请考生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做好相应准备,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报名失败,后果自负。如因疫情原因不能如期返建报名或正在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者,请提前与招考部门联系。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防疫政策,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对已进行报名确认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参照《2022年葫芦岛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相关内容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考试
1、体能测评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通过性测评,成绩达到合格线即可,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俯卧撑。有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测评标准见《招录辅警体能测评达标标准》(附件3)。
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因考前主动放弃、考试当天缺考或体能测评不达标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不设进面比例,按照体能测评后的实际人数进行。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以第一次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项)为准,不再另行组织笔试。
(五)体检
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体检。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依次参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如再并列,另行加试。
体检参照相关标准执行,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期为2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发布后,考生要密切关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各招聘环节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为准。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不畅,后果自负。同时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为加快招聘进度,个别环节也可能电话通知。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聘用。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各环节,按照国家及省、市、县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务必遵照执行。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29- 7217011 3608026
建昌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