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0〕12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2年退役时,年龄在27周岁以下;
(四)2020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在2020年入伍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或驻锦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且退役后于2022年12月31日前首次落户为锦州地区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度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二)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三)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不再回锦州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8月8日16:00(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3年8月12日7:3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2日8:0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在阅卷过程中,对异常试卷参照公务员考试阅卷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应有的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3年8月13日7:3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五、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八、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