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转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要求,为解决义县教师短缺的问题,经义县人民政府批准,2023年义县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教师1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0日至2005年8月1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一)。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及岗位所需相关的资格证书,取得证书截止时间要求报名起始之日即2023年8月10日(含)之前。
8.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2023届当年毕业生除外,义县在编在岗教师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9.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务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通过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yx.gov.cn/)查询。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建议使用电脑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供以下电子材料:
⑴《2023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须手写,照片为一寸证件照,PDF版);
⑵《2023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统计表》(Excel电子表格),同时完成小程序报名信息;
⑶身份证(一页纸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一寸免冠电子证件照(同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以姓名命名)。
报名者将报名材料(附件三《报名统计表》直接发送电子表格,其他报名材料为PDF格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职位序号和职位名称。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8:00—2023年8月16日17:00。
3.报名邮箱:详见《2023年锦州市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三) 领取笔试准考证
1.地点:义县教育局七楼大会议室(义县城关乡朱瑞东路五大局综合办公楼7楼720室);
2.时间: 2023年8月21日,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要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领取。未按规定时间领取视为放弃报考。
(四)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4.招聘岗位未达到1:2的开考比例,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有调整招聘计划,将及时在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yx.gov.cn/)更新通知。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笔试
1.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
2.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笔试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自带)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3.要求: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义县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六)资格复审
1.对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3.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均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各类各科试讲时间均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4.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布。
(八)体检
1.人选确定: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自理,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教育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通过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 拟聘人员一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 5年内(含试用期)不允许调离义县教育系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方案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相关指导目录。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义县教育局所有。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义县教育局所有。
招聘咨询电话: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0416-7733965
纪律监督电话: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6-7787008
附件:
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