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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招聘3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9 13:13:20
  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高新区教育发展的人才需求,锦州高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37人,职位不得兼报。具体岗位详见《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年龄要求: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7年8月12日至2005年8月12日(含)期间出生)。
 
  2.保健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2年8月12日至2005年8月12日(含)期间出生)。
 
  3.保健医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77年8月12日至2005年8月12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所需相关的资格证书,详见《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8月12日(含)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高新区教育系统在岗的合同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六)报考人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锦州市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建议报考人电脑端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网络报名截止后进行报名材料现场初审。报名网址为锦州市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8月12日8时至8月14日15时登录锦州市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中的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资格初审
 
  时 间:2023年8月15日,报考松山新区实验小学考生8:00—11:00,其余报名考生13:00—17:00。
 
  地 点:锦州市松山新区实验小学体育馆(锦州市太和区科技路162号)。
 
  所需递交材料:报考人员按照填写的网络报名信息如实提供本人(1)身份证;(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3)报考岗位所需职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5)《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6)带有验证码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单(高中、中专不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前学历证书。
 
  3.缴费
 
  初审现场缴纳考务费,收费标准为笔试50元人民币,面试70元人民币(进入面试者需缴纳)。
 
  4.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16日登录锦州市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查询初审结果。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6日13时至17时登录锦州市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职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4.对招考职位未达到规定的1:2的开考比例,消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四、考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含笔试、面试(试讲)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
 
  (2)保健医:中小学卫生保健基础知识、中小学卫生学、中小学心理学。
 
  (3)保健员: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保健员日常管理基础知识、卫生保健知识。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和最低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查询。
 
  (二)面试
 
  1.人选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
 
  (1)中小学教师:采取试讲及答辩的方式进行,讲授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职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
 
  (2)幼儿教师:采取试讲、答辩、命题绘画、教案书写、边弹边唱、舞蹈展示、讲故事、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
 
  (3)保健医: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表述。卫生医学检查及处理儿童突发疾病流程。
 
  (4)保健员:问答幼儿园幼儿、职工健康管理流程,幼儿保健工作内容。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表述。卫生医学检查及处理儿童突发疾病流程。
 
  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低于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3.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锦州市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查询。
 
  (三)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最终学历高者以教学工作经验长者优先;以上均相同,则采取答辩方式由面试评委最终确定人选。(如出现加试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无心脏病、传染病、肾病及可能导致影响未来正常工作的其他疾病,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取消录取资格。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市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6-3861200、0416-3868200。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一期为三年。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保健员月薪2200元;保健医月薪4000元。以上薪资为实发工资,单位为录用人员缴纳公积金、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合同期满,根据教育部门考核,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者,可优先签订劳动合同继续聘用,工资待遇上浮标准统一按照高新区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相关政策执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人员可以随时解聘,责任自负。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期间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人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个人原因未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放弃职位聘用人员,需在体检环节前向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报考人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信方式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信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5.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等相关事宜,出现问题与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监督、咨询电话:0416-3861200、0416-3868200
 
 
 
 
  锦州高新区(松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