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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向全市事业单位选调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30 15:30:11
  辽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辽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为中共辽阳市委宣传部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事业发展,进一步充实精神文明创建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人员,择优选调到辽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勤转岗人员除外),且符合现行事业单位人事调转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
 
  具体选调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四、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任劳任怨,办事认真;
 
  2.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为40周岁(1983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符合岗位所要求学历、学位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名人员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社部门)同意;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①尚在试用期内的,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本次选调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②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③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④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⑤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⑥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⑦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
 
  ⑧其他不符合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办法及步骤
 
  1.公布岗位。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ang.gov.cn/)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
 
  ①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逾期不予受理。
 
  ②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辽阳市委宣传部负责接受个人报名初审。
 
  ③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对照岗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辽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公开选调报名审核表》(一式四份,正反面打印)见附件2,经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进入事业单位入职手续、工作岗位经历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每份材料均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连同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辽阳市委宣传部(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35号1号楼331室)报名。
 
  3.资格初审。由辽阳市委宣传部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4.资格复审。由辽阳市委宣传部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报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市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备案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报名合格人选。
 
  5.考核(试)考察。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选调方式,采取考试或考核考察的方式,提出选调人选。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选调时,如出现自愿放弃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辽阳市委宣传部会同辽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对拟选调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核对人事档案,提出考察意见。
 
  6.发布公告。根据考核考察确定的人选,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ang.gov.cn/)上发布公告,公示期5天。
 
  7.办理手续。选调人员确定后,按照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流程,办理调动备案手续。
 
  六、有关说明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请如实提交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责。
 
  2.被选调人员需要接受政治审查和“三龄两历一身份”认证。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419-2304988  辽阳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中共辽阳市委宣传部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