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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沈阳医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8 10:10:49
  沈阳医学院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为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2024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历学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
 
  5.无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5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不得报名应聘。
 
  二、人才待遇
 
  1.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教师岗位分型,入轨聘任至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
 
  2.新进的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由主管部门备案聘任中级岗位的,符合教师岗位职称聘任基本条件,有一定科研基础,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聘委员会审议,学校可兑现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待遇,兑现时间至达到副教授晋升年限为止。
 
  3.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专业技术岗位博士津贴500元/月。
 
  4.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
 
  5.符合学校协议年薪制岗位条件的专任教师,可享受协议年薪制待遇。
 
  6.招录博士享受安家费待遇。博士可得到安家费总额20万元,包括招录博士基本安家费和沈阳市人才新政生活补贴。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
 
  详见《沈阳医学院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公告发布在我校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s://www.symc.edu.cn/rczp.htm),招聘信息全年有效。
 
  (二)报名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查、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报名邮箱symc2024zp@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好的《沈阳医学院博士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
 
  (2)证书: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持毕业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聘;
 
  (3)主要学术成果:科研获奖、课题、论文、教材、著作情况。其中,论文只填写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
 
  (4)海外留学归国博士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通知面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资格复审需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论文收录原件、项目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面试考试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办法进行。学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出现录用人员放弃或其他空缺情况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报告由学校人事处审核。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实地或函调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公示无异议后,经审批部门审核备案,根据《沈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12号)文件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需在公示期结束后六个月内提交全部入职手续,逾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处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为加深了解,学校将于每月中旬和月末举行博士论坛,诚邀应聘博士到学校进行学术交流,学校提供住宿,报销往返车费,按标准支付讲课费。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沈阳医学院人事处(致远楼430室)
 
  学校网址: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86-024-62215337
 
  联系人:吕老师、鲁老师
 
  诚挚欢迎优秀博士来校考察访问,共谋发展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