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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沈阳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派遣制辅助人员招聘9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2-07-08 15:54:13

2022年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派遣制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大东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人才库管理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大东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人员招聘派遣制辅助人员。

一、招录岗位

(一)岗位名称及招录数量

1.检察辅助人员5名。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4名。

(二)岗位职责

1.检察辅助人员:负责协助检察官从事送达、记录、文书校对、案卷归档等相关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负责协助检察官从事刑事执行检察、职务犯罪侦查等相关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限男性。

二、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具体条件如下:

1.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8日以后出生),大东区在岗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人员,满两年及以上服务期,不限制专业;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8日至7月12日。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好《2022年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派遣制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自行填写打印电子版,正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送至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将电子表及纸质版一式两份表交至区人社局干部科312室,交表时间截止至7月12日。

(二)考核

由区人社局和区人民检察院组成考评领导小组,组织招录区内基层公岗人员,通过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用名单。

(三)签约上岗

对录用人员统一组织上岗。

四、待遇与合同

(一)招聘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性质为合同制,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

(二)管理模式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区内派遣制辅助人员的统一调配使用和日常管理,并负责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考核评议、退出等管理制度,明确派遣制辅助人员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工作行为。

(三)工资待遇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派遣制辅助人员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四)合同签订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区政府指定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企业负责临时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以及处理劳务纠纷等。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

(五)续聘续用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聘用的派遣制辅助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派遣制辅助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2022年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派遣制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东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