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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铁岭市清河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0:37:30
  2023年12月铁岭市清河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清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计划
 
  《2023年铁岭市清河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年龄条件、户籍迁入时间、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7.清河区在职编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世纪广场西北门市);
 
  3.联系电话:024-72118666;
 
  4.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附件2《2023年铁岭市清河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3《2023年铁岭市清河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准考证》1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与报名表同版),注意按要求填写报考岗位。考生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考试后续各环节使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各位考生及时下载、查询个人信息并登记在准考证上;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退役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90分钟。笔试复习内容请参考《复习资料》,下载邮箱qhrsjkgzx@163.com ,密码:Kg72115125。
 
  2.笔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9:00-10:30,考生8:30分到达考场;
 
  3.笔试地点:清河区实验中学东门进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少,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3.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时间:2024年1月14日8:00开始,考生7:30分到达候考区域;
 
  5.面试地点:清河区实验中学东门进入;
 
  6.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24年1月13日下午3点后在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张贴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2.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应当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并明确考察意见,考察结果按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河区编外用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铁岭市清河区编外用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