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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铁岭市事业单位面向驻铁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1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3:46:48
  2023年度铁岭市面向驻铁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铁岭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面向驻铁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为驻铁部队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具体条件为: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前,驻铁部队官兵(包括军官、军转文员、高级士官)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并且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配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2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9:00-11:30;13:00-15:00)
 
  报名地点: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服务大厅(铁岭市凡河新区长江路8-1号)。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铁岭市面向驻铁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见附件2,贴好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请携带入学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1份;
 
  5.随军家属证明材料;
 
  6.符合加分条件的,分别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配偶为中校以上军官;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三年以上;从事飞行工作满十年以上;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和地点:关注铁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准考证打印:笔试前一周内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个人准考证号等信息,下载准考证后按要求自行填写。
 
  (三)加分条件及分值
 
  配偶为中校以上军官;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三年以上;从事飞行工作满十年以上;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随军家属,笔试成绩加5分(不累计加分)。
 
  (四)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数)×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2)考察
 
  考察工作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2.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74847960
 
  铁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15641001060
 
  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8340125599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