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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招聘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16:29:19
  2024年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铁岭市政府批准,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分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4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5日(不含)至2006年4月15日(含)期间出生);
 
  5.具备电脑、网络、日常办公软件等熟练操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7.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每人2370元/月(含五险一金)。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15号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南楼(铁岭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办公楼)101室;
 
  (三)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附件2《2024年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注意按要求填写报考岗位。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4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报名费用:每人50元,报名现场缴纳。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关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五、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补充录取。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间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否则用人单位不予出具工作表现等相关证明;合同期间若招聘人员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单位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续聘期限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任何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如下:
 
  024-79890557;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24-79890556。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