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河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相关要求:
1、工作岗位为公共就业服务辅助人员2名,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服务人员2名,工人文化宫保洁1名、打更1名。
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无不良行为及犯罪记录。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愿申报,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清河区城镇户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者均可报名。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登记失业期间无法实现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2次以上仍未能实现就业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和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民,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
三、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 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就业窗口
咨询电话:72186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