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河区公开遴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在清河区2021年度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中公开遴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3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遴选的人员范围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在清河区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
二、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在公益岗位期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敬业奉献,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业;
4.热爱政务服务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清河区户籍(2021年12月31日前迁入)。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现公益性岗位合同期内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合同期内被辞退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合同期内自愿辞职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影响遴选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铁岭市清河区人社局(政府楼402室)。
3.联系电话: 024-72115117 。
4.报名方式:本次遴选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形式报名。报名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取得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1份,个人征信报告1份。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宜以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官网(www.tlqh.gov.cn)公告为准,请登录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六、考试形式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请参考《复习参考资料》。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参加遴选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用百分制计分,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分数。
3.计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4.加分项: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分。
七、体检
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按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对象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九、岗位安置
结合拟聘人员在原公益性岗位的工作经历等情况,全区统筹安置,不服从岗位安置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待遇及管理
1.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窗口服务、行政(事业)办公辅助等工作。
2.人员月薪158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窗口服务岗位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3.招聘人员与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备案,试用期三个月。服从于单位日常管理及考核。
十一、其他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2.在选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参加本次选聘人员,要按照辽宁省及铁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河区编外用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铁岭市清河区编外用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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