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营口市纪委监委组建留置看护队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主要从事纪委监委留置看护工作,不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务员身份,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面向社会补充招聘8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专职从事纪委监委留置看护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鲅鱼圈区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或刺青,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单侧裸视不低于4.8;身高170 cm(含)以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能低于标准体重15%;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其他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相关体检标准。
4.学历与年龄等要求:
(1)学历: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之日。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离职不超过一年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1.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择优选聘、体能测试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22年3月4日—3月10日,通过 “鲅鱼圈人社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鲅鱼圈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2)报名、资格初审。报名时间: 3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报名地点:鲅鱼圈区市民服务中心907房间。
报名咨询电话: 0417-6257069、6222660。
报名时需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毕业证、退伍证、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白底一寸照片三张。现场将对考生提供材料及身体条件进行初审。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报名考试人员应从报考前14天开始,未赴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报考和考试时必须出示“辽事通”APP界面健康通行绿码。报名和考试时需提供48小时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否则不可报名及考试。所有参加报名和考试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评共三项: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纵跳摸高,采取综合评定方式,确定体能测试合格标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理论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禁止入场。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聘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加试面试。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考试成绩关注“鲅鱼圈人社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6)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安局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填写政审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报考资格、个人信用及亲属情况等进行考察和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7)培训。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规定统一组织。
四、招聘人员待遇
1.招聘人员在公安机关指挥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由营口市鲅鱼圈区政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提供给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使用。
2.试用期2个月,首次合同期2年,薪资待遇如下:2400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
3.聘用人员由区公安局分配具体工作,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服装、标识、装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统一配发。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
3.请考生关注“鲅鱼圈人社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考试相关事宜将在网上及时发布。
4.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在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6.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4日
附件1:.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