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辽疫总指办 [2021]11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人员闭环管理,严防疫情“从内向外”播散,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全额事业),结合用工单位工作需要和工作实际,委托营口滨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补招合同制人员,公告如下:
一、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名称:护士
(二)招聘岗位:护理
(二)招聘人数:2名
(三)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
(2)专业要求:护理学
(3)资历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执业护士证书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以后出生)
二、招聘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线上报名。应聘的人员以PDF格式上传下列材料至电子邮箱:534970721@qq.com
1、身份证;
2、所报专业相关资历证件;
3、填写《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周一至周五8时-17时),若未招满,报名时间续延。
(三)资格审核和面试考核及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应聘人员应“诚信参加招聘”,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0417-2919127营口滨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0417-2871512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
(最终解释权为用工单位)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