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边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老边区公安分局根据营口市纪委监委组建留置看护队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主要从事市纪委监委留置看护工作,不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务员身份,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男性),专职从事市纪委监委留置看护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辽宁省内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勤务辅警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备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士兵等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35周岁;
3、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净身高1.70米及以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本科以上学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受过重大刑事处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3)有关法律规定不得雇佣的其他情形的。
二、聘用
(一)招聘人员在公安机关指挥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聘用人员与营口国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初期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二)辅警月工资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实发工资2000元),合同期每月应发2300元,交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及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用从应发工资中扣除,上岗后,用人单位统一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聘用人员由区公安分局分配具体工作。服装、标识、装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统一配发。
(四)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
由区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审阅考生学籍(人事)档案以及各种有效证件,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中,主要审查个人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学习成绩、报考资格,及对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审查。
四、培训
录用人员上岗前,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规定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时间为5天。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信用证明原件(到中国银行开具个人征信证明),一个月内有效的体检报告(三甲级医院),近期正身免冠1寸相片3张(底色为红色),现场填写《公安机关录用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毕后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复员军人还须持复员退伍证。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报名地点:老边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老边检察院东门对面)
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报名咨询电话:15141771122
营口市公安局老边区公安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