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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阿拉善右旗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10:26:54
  阿拉善右旗2024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人才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各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需求及岗位空缺情况,现将阿拉善右旗2024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4人。具体引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以发布的《阿拉善右旗2024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二、引进范围
 
  面向全国、不限户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9日(不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9日(不含)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引才岗位职责相关,符合用人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
 
  (二)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专升本、成人自考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5.现役军人;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在2024年7月底之前外,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前。
 
  四、引才程序
 
  本次公开引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引进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旗委党校(行政学校)联系人:岳建宏,联系电话:13948027480,邮箱:ayqdxdzb@163.com;
 
  旗融媒体中心联系人:乌日娜,联系电话:18748306644,邮箱:alsyqtv@163.com;
 
  旗卫健委联系人:马尚军,联系电话:13948048119,邮箱:ayqwsjkwyh1@163.com;
 
  旗教体局联系人:郭光文,联系电话:13948007992,邮箱ayqjtjrsb@126.com。
 
  2.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12:00。如有特殊情况,经阿拉善右旗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顺延。
 
  3.报名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填报一个岗位。在报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扫码下载《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用身份证等证件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2)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签订诚信承诺书,签订完毕后扫描上传,否则不予通过。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引进资格。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
 
  ②《诚信承诺书》签字扫描件;
 
  ③身份证扫描件;
 
  ④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名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⑤引才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专业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人员,须提供岗位表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4)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本科(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5)阿拉善盟内国有企业正式聘用人员报名,须提交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专业条件应当以主修专业所获学历、学位证书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申请报考。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7)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本人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个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18:00。资格初审工作在阿拉善右旗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按照人才引进条件,由各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严格按照《引才公告》确定的引才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初审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发送邮件反馈。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信息不可修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个人报考的,视为放弃引进。
 
  3.《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公示期间及录用期内,一经发现不符合本次报考条件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和相关证件等材料,可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引进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引进方式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分为教学试讲、播音试镜、口述讲解等形式,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
 
  2.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面试满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类别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开,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引才环节。
 
  3.根据岗位引才计划数,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并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各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项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邮箱接收到的《面试通知单》,并按期领取准考证。面试成绩在“中国阿拉善右旗”门户网站(http://www.alsyq.gov.cn)和“阿右旗党建”“亮丽阿右旗”“阿右旗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1.在面试结束2日内由各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完成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主要根据《引才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就读院校、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原件扫描件)方式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引才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引进资格。
 
  3.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列为引进对象。引进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待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由各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项小组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引进对象自行承担。引进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项小组组织实施,须在体检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考察对象不配合而导致考察工作未按时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引进。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经各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项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递补
 
  本次公开人才引进工作对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引进人选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引进
 
  1.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由各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项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中国阿拉善右旗”门户网站(http://www.alsyq.gov.cn)和“阿右旗党建”“亮丽阿右旗”“阿右旗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各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项小组报阿拉善右旗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办理人才引进备案手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引进;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服务期限内。
 
  3.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在本次引才报名结束至办理引进手续前,参加盟内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盟内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引进人员在本次引才报名结束至办理引进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引进人员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引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而影响引进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待遇。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保等政策规定,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在阿拉善右旗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辞职)。对符合《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人才标准的,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定后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引进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二)引进人员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引才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在引才各环节中引进人员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各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项小组提交《自愿放弃声明》。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回避情形认定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五)本次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出现以上情形的,均与本次引才工作无关。
 
  (六)本公告中的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国阿拉善右旗”门户网站(http://www.alsyq.gov.cn)和“阿右旗党建”“亮丽阿右旗”“阿右旗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阿拉善右旗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83-6022651
 
  政策咨询电话:
 
  旗委党校(行政学校)办公室:0483-6022295
 
  旗融媒体中心办公室:0483-6022799
 
  旗卫健委办公室:0483-6025889
 
  旗教体局人师办:0483-6028808
 
  监督举报电话:
 
  旗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483-6024828
 
  旗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考核股:0483-6024830
 
  咨询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中共阿拉善右旗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